各位在研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
现已开始受理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系指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的我国科学家同外国科学家通过资料交换、人员交流及共同开展科学实验等途径,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课题所进行的合作研究。合作研究是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交流的资助重点。合作研究应遵循平等互利、取长补短、成果共享的原则。
二、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经费资助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人员交流费用。按照国际惯例,科学基金资助我国科学家赴国外进行合作研究的国际旅费和外方合作者来我国进行合作研究期间在华生活费和与合作研究相关的国内旅费。
三、本次申请须在网上填写并提交,具体步骤如下:
四、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期限不得超过2012年度,申请经费3-5万元。
2、申请者还需提供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书或其它双方确认将进行合作研究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或相应材料的内容应包括:对方的邀请函或者确认函(信中应包含双方访问时间),合作研究课题和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双方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者的详细情况、合作研究的计划和进度、合作研究方式与研究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处理、合作研究费用分担等事项。
3、申请者需在本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限3个月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五、拟申请者,请于网上提交申请书后电话告知科研处进行审核提交,并打印审核后生成PDF的申请书一式二份(含合作研究协议书、邀请函/确认信)于4月2日(周一)之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胡云翔 朱长盛
联系电话:82902813
科研处
2012年3月5日